【发布单位】商务部、工商总局
【发布文号】布告2016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16年3月17日
【收效日期】2016年3月17日
依据《德赢办理条例》第二条规则,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对德赢产品规模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德赢产品规模发布如下:
一、化装品
二、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日子用清洁用品)
三、保健食品
四、保健器件
五、小型厨具
六、家用电器
德赢产品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则,契合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强制性标准要求。您能够阅览商务部、工商总局布告2016年第7号(关于德赢产品规模的布告)这条新闻的详细信息。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将依据德赢业开展情况和顾客的需求当令调整德赢产品的规模。
本布告自发布之日实施,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2005年第72号布告一起废止。
商务部 工商总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