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8日晚间发布《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存案处理暂行方法》,规则自即日起外商出资企业只要不触及官方规则施行准入特别处理方法,企业建立及改变一概由批阅改为存案。
依据《方法》,存案处理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协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外商出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区域出资者出资不触及国家规则施行准入特别处理方法的,参照适用存案处理。
《方法》规则,存案组织在存案阶段仅对外商出资企业提交的存案信息进行方法查看,对申报事项是否归于存案规模进行鉴别。归于存案规模的,在3个作业日内完结存案。新规出台前官方已受理的外资企业建立及改变事项,未完结批阅且归于存案规模的,批阅程序停止,改办存案手续。
商务部公约法令司担任人表明,这种存案处理归于奉告性存案,不是企业处理其他手续的前置条件,与现在外资逐案批阅制有根本性差异,是便当企业、服务企业的“真存案”准则。
我国官方要求外资企业应实在、精确、完好地供给存案信息,商务主管部分可对此展开监督查看。外资企业或其出资者假如未能如期存案,或在存案时存在严重遗失,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如在进行存案时隐秘实在情况、供给误导性或虚伪信息,应期限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该担任人表明,外商出资由批阅改存案是对我国外商出资处理体制的一次严重革新,必将进一步扩展对外开放,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当化的营商环境。
附:商务部公约法令司担任人解读《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存案处理暂行方法》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存案处理暂行方法》(2016年第3号令,以下简称《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法》起草过程中,商务部依据有关立法程序要求,于2016年9月3日分别在我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商务部网站上网揭露寻求定见。到9月22日《方法》揭露寻求定见完毕之日,商务部共收到商协会、企业、律师、学者及外国政府等社会各界反应定见和主张合计530余条。总体上,各方附和《方法》的基本原则,支撑商务部出台相应配套方法。就《方法》的内容,各方提出了若干详细的修正主张。经仔细研讨,结合社会公众反应定见,咱们对《方法》进行了修正和完善。
为做好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的存案处理作业,保证《方法》的顺利施行,商务部公约法令司担任人就《方法》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方法》出台的布景是什么?首要规则了哪些内容?
2016年9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令的决议》,将不触及国家规则施行准入特别处理方法的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事项,由批阅改为存案处理。这是对我国外商出资处理体制的一次严重革新,表现了“凡属严重变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精力,必将进一步扩展对外开放,完善我国法治化、国际化、便当化的营商环境。
为保证法令联接顺利,做好不触及国家规则施行准入特别处理方法的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的存案处理作业,在寻求各相关部分、当地商务主管部分和社会公众定见的基础上,商务部研讨拟定了本《方法》,作为在全国规模内仿制自贸试验区经历的重要配套方法。
《方法》全面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协同监管的要求,就适用规模、存案程序、监督查看、法令责任等内容做出标准,一起规则港澳台出资者出资存案事项参照本方法处理。《方法》共三十七条,分为五章,分别为总则、存案程序、监督处理、法令责任和附则。
二、存案处理的性质是什么?是否是外商出资企业处理其他手续的前置条件?
《方法》第五条规则,外商出资企业的建立存案,既能够在营业执照签发前,也能够在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内;第六条规则,外商出资企业改变存案,可在改变事项发作后30日内处理,且建立和改变均是经过存案体系在线填写和提交存案申报资料,处理存案手续。《方法》第十一条规则,存案组织仅对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提交的存案信息和相关文件方法上的完好性和精确性进行核对,对申报事项是否归于存案规模进行鉴别。归于存案规模的,在3个作业日内完结存案。《方法》第十二条规则,存案完结后,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可自愿向存案组织收取存案回执。
因而,与行政许可不同,本《方法》规则的存案处理归于奉告性存案,不是企业处理其他手续的前置条件。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以承诺书方法对填写信息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担任,存案组织在存案阶段仅对填写信息进行方法查看,收取存案回执也不是强制性要求。这与现在外资逐案批阅制有着根本性差异,是便当企业、服务企业的“真存案”准则。
三、存案处理规模是什么?
在寻求定见过程中,社会公众遍及重视《方法》的适用规模问题。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令的决议》,《方法》第二条规则,外商出资企业的建立及改变,不触及国家规则施行准入特别处理方法的,适用本方法。
关于国家规则施行准入特别处理方法的规模,展开变革委、商务部10月8日发布的布告中清晰:经国务院同意,外商出资准入特别处理方法规模按《外商出资工业辅导目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中约束类和制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有关规则实行。触及外资并购建立企业及改变的,按现行有关规则实行。
据此,就外商出资准入特别处理方法规模内的出资,关于触及《目录》约束类和制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范畴,不管金额巨细或出资方法(新设、并购)均将持续施行批阅处理;关于外国出资者并购境内非外商出资企业,适用《关于外国出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则》(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其间触及上市公司的,适用《外国出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出资处理方法》(商务部、证监会、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令2005年第28号)。关于外国出资者出资其他范畴或采纳其他方法出资的,一概施行存案处理。
需求阐明的是,外国出资者并购境内非外商出资企业完结后,外商出资企业发作的改变事项,如不触及国家规则施行准入特别处理方法的,也将施行存案处理。
此外,针对外商出资的上市公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挂牌的公司这一特别类型,《方法》结合现在外资处理实践,在第六条中清晰,外国出资者可仅在其持股份额改变累计超越5%或(相对)控股位置发作改变时,就出资者基本信息或股份改变事项处理存案手续,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申报担负。
四、《方法》的适用目标包含哪些?外商出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适用存案处理?外商出资企业境内再出资是否适用存案处理?
本《方法》的适用目标包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协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外商出资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方法》第三十二条规则,出资类外商出资企业(包含出资性公司、创业出资企业)视同外国出资者,适用存案处理。依据《方法》第三十三条规则,港澳台区域出资者出资不触及国家规则施行准入特别处理方法的,参照适用存案处理。此外,《方法》第三十四条规则,港澳服务供给者存案按照《港澳服务供给者在内地出资存案处理方法(试行)》处理。
外商出资企业境内再出资应契合《对外贸易经济协作部、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关于外商出资企业境内出资的暂行规则》的要求。
五、《方法》中的终究实践操控人怎么确认?
存案处理方法第五、六条及所附的《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存案申报表》和《外商出资企业改变存案申报表》要求填写外商出资企业终究实践操控人信息及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终究实践操控人信息。其间,外商出资企业终究实践操控人是指经过股份、合同、信任或其他方法终究直接或直接对外商出资企业完结操控的自然人、企业、政府组织或国际组织;出资者终究实践操控人是指经过股份、合同、信任或其他方法终究直接或直接对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完结操控的自然人、企业、政府组织或国际组织。上述实践操控人是境外的,需追溯至境外上市公司、境外自然人、外国政府组织(含政府基金)或国际组织;实践操控人是境内的,需追溯至境内上市公司、境内自然人或国有/集体企业。
六、《方法》规则的存案组织包含哪些?存案组织怎么展开存案作业?
依据《方法》第三条规则,国务院商务主管部分担任统筹和辅导全国规模内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的存案处理作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的商务主管部分,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组织是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的存案组织,担任本区域内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的存案处理作业。
存案组织经过外商出资归纳处理信息体系展开存案作业。阅览商务部发布外资企业存案处理暂行方法信息,取得最新资讯。《方法》第十一条规则,存案组织仅对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提交的存案信息和相关文件方法上的完好性和精确性进行核对,并对申报事项是否归于存案规模进行鉴别。
七、《方法》规则的存案程序是怎样的?归于存案规模的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应怎么进行存案?
本《方法》规则的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存案首要分为三步:一是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经过存案体系在线填写和提交存案申请资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二是存案组织对填写信息方法上的完好性和精确性进行核对,并对申报事项是否归于存案规模进行鉴别,在3个作业日内完结存案(第十一条);三是由存案人自行挑选是否收取存案回执(第十二条)。
归于存案规模的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存案需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内处理(第五条),外商出资企业改变存案需在改变事项发作后30日内处理(第六条)。对申报事项归于存案规模的,存案组织应在3个作业日内完结存案,并经过外商出资归纳处理信息体系发布存案成果并在线告诉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不归于存案规模的,存案组织应在线告诉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按有关规则处理(第十一条)。
八、《方法》在保证存案信息的实在性、完好性和及时性方面有哪些详细规则?
一是要求企业照实存案。《方法》第四条规则,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应当按照本方法实在、精确、完好地供给存案信息,填写存案申报承诺书,不得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应妥善保存与已提交存案信息相关的证明资料。
二是存案过程中存案组织可要求企业弥补完善相关信息。《方法》第十一条规则,存案组织发现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填写的信息方法上不完好、不精确,或需求其对经营规模作出进一步阐明的,应一次性奉告其在15个作业日内在线弥补提交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弥补完好后,持续存案程序。
三是经过监督查看保证信息实在精确。《方法》第十四条规则,商务主管部分可采纳查看、依据告发进行查看、依据有关部分或司法机关的主张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查看,以及依职权发动查看等方法,对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所填写的存案信息是否实在、精确、完好展开监督查看。一起,《方法》第二十条还规则,企业应协作商务主管部分供给有关资料。
四是清晰规则违背存案责任的法令责任。《方法》第二十四条规则,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未能如期实行存案责任,或在进行存案时存在严重遗失的,商务主管部分应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躲避实行存案责任,在进行存案时隐秘实在情况、供给误导性或虚伪信息,商务主管部分应责令期限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违背其他法令法规的,由有关部分追查相应法令责任。
九、《方法》在事中过后监管和法令责任方面都有哪些规则?
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批阅改存案后,事中过后监管尤为重要。为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方法》第十四条清晰规则,商务主管部分与公安、国有资产、海关、税务、工商、证券、外汇等有关行政处理部分应亲近协同协作,加强信息同享。商务主管部分在监督查看的过程中发现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有不归于本部分处理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有关部分。《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商务主管部分和其他主管部分在监督查看中把握的反映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诚信情况的信息,应记入商务部外商出资诚信档案体系。其间,关于未按本方法规则进行存案,存案不实,假造、变造、租借、出借、转让《存案回执》,对监督查看不予协作或拒不实行商务主管部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议的,商务主管部分将相关诚信信息经过商务部外商出资信息公示途径予以公示,承受社会公众监督。除进行公示外,《方法》第二十四条至二十八条还分别对上述景象规则了相应法令责任,并清晰违背其他法令法规的,由有关部分追查相应法令责任。
十、关于《方法》施行前商务主管部分已受理但还未完结批阅的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事项,本《方法》有何过渡组织?
依据《方法》第二十九条规则,本《方法》施行前商务主管部分已受理的外商出资企业建立及改变事项,未完结批阅且归于存案规模的,批阅程序停止,外商出资企业或其出资者应按照本方法处理存案手续。